长沙市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13条政策

发布日期:2020-05-08 发布人: 原创 浏览次数:2244
  政策来源:长沙市人民政府、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、中国银保 监会湖南监管局《关于印发长沙市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 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长政发〔2020〕3号)

  1.发展推广续货业务。金融机构要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,在 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,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,合理提高续 货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,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 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。(责任单位:各金融机构)
  2.开发应用线上大数据融资产品。金融机构加强对互联网、大 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运用,应用市场监管、税务等政务信息数据,大 力开发线上融资产品,创新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。(责任单 位:各金融机构)
  3.强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融资支持。金融机构针对长沙市 各类高层次人才(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、省市级领军人才和高级人 才3类)创新创业开发特色产品,为高层次人才自主创业和所在企 业经营发展提供金融支持。(责任单位:各金融机构)
  4.推行政府采的订单线上融贵。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与财政采 购系统、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教融资服务平台、财政集中支付 部门进行系统对接,开展线上的政府采购订单融资,实现各个采购 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的确权功能,为企业提供线上申请、线上审批、 线上放款、线上抵押登记。(责任单位:各金融机构)
  5.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。充分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引 导作用,推动市内供应链核心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 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,支持金融机构优化审 批流程,创新应收账款融资产品,通过线上为中小企业提供应收账 款融资,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。(责任单位:长沙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、长沙市政府金融办)
  6.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。对融资担保公司为我市中小微企 业银行贷款提供融担服务的,按其在保额一定比例予以财政补贴, 对收取平均综合担保费2%以内的融担公司,给予额外担保费补 贴。(责任单位:长沙市政府金融办)
  7.落实财税优惠政策。加大税收优惠政策上门宣传、辅导力 度,落实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,加 强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财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、 检查,确保政策真正惠及小微企业。(责任单位:长沙市税务局、长 沙市财政局)
  8.扩大长沙市中小企业转货引导基金规模。做大做强长沙市中 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规模,扩大企业服务覆盖面,不断完善企业融资 服务链条。(责任单位: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长沙市财政局)
  9.进一步发挥长沙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作用。 通过降低长沙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准入门槛,扩大 小微企业范围,提高信贷损失的政府承担比例,持续激发金融机构 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积极性。(责任单位: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 长沙市财政局)
  10.核心企业确权融资专项奖励。对长沙市22条产业链的核 心企业在上游供应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过程中完成确权,实 现批量(大于等于10户上游供应商)企业融资的,或者核心企业 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并帮助 其上游供应商获得应收账款融资的,给予每家企业年度奖励10万 元。(责任单位: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长沙市财政局)
  11.开展“互联网+政务十金融”跨界服务合作。构建智慧金、 政、企平台,实现企业在银行办理点享受企业登记和股权质押代 办、税务代缴、公积金和社保缴费、不动产抵押登记等全流程一站 式服务,解决企业“往返跑"的问题。(责任单位:各金融机构、长 沙市市场监管局、长沙市税务局、长沙市公积金中心、长沙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、长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、长沙数据资源局、长沙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)
  12.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。加快环保、市场监管、税务、 自然资源、社会保障、住房城乡建设、电力、税务、燃气等领域信 用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,建设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,为金融机构拓 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提供信息支持,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。 (责任单位:长沙市发展改革委、长沙市生态环境局、长沙市市场 监管局、长沙市税务局、长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、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长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、长 沙市数据资源局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、长沙供电公司、长沙市水 业集团、长沙新奥燃气公司)
  13.建立不良贷款快速处置机制。支持设立专门的速裁金融合 议庭,加大金融案件处理和执行力度,严格依法办案,定期开展小 微企业贷款诉讼案件结案专项行动,集中进行不良资产处置,快速 结案,帮助金融机构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,保障金融资产安全。 (责任单位: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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